容重筒系用于按GB/T14684-2001 GB/T14685-2001標準測試建筑用砂、石和各種輕骨料松散容重用專門儀器,檢驗周期半年。
容重筒技術要求
1.除砂子和輕細骨料的容重筒的容積為1升外,石子和輕粗骨料的容重筒的容積隨骨料zui大粒徑而定,計有5升,10升,20升,30升共四種,它們的公稱尺寸及允許誤差
規格 筒壁厚度(mm) 內徑 (mm) 允許誤差 (mm) 凈高 (mm) 允許誤差 (mm)
1 2±0.1 108 ±0.3 109 ±0.5
5 2±0.1 185 ±0.4 186 ±0.7
10 2±0.1 208 ±0.5 294 ±1.0
20 3±0.2 294 ±0.5 294 ±1.0
30 4±0.2 360 ±0.5 294 ±1.0
容重筒檢驗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的或使用中的容重筒的檢驗
檢驗用標準器具
1. 臺秤。
2. 游標卡尺:分度值0.02mm,
檢驗方法
3. 用卡尺量取容重筒的內徑和凈高。
4. 容重筒容積的校正 石子容重筒的校正--以20±5OC的飲用水裝滿重量為(g1)的容量筒,擦干筒外壁水分后稱重(g2),容重筒的容積: V=(g2-g1) X C 式中:C為水的比重,設為1L/Kg。 砂子容量筒的校正--以20±5OC的飲用水裝滿重量為(g1)的容量筒,用玻璃板緊貼筒口滑移,如有水泡,則向筒內添水排除之,擦干筒外壁水分后稱重(g2),容量筒的容積: V=(g2-g1) X C
檢驗結果評定
新的或使用中的容量筒,其各項指標必須符合技術要求。
灌砂筒-工地容重測定儀
適用于測定路基、路面(砂石)的密度和壓實度
規格:Ф100、Ф150
塑料灌砂筒、Ф150、Ф200
灌砂筒使用說明:
灌 砂 筒
一、適用范圍
1、 本試驗法試用于在工地測定砂土、砂礫料、級配礫石、水泥穩定土、石灰穩定土等的密度(容重)。
2、 上述各集料的zui大粒徑不得超過60㎜。
3、 測定容重層的厚度不得超過150~200㎜。
二、儀器結構:(見圖)
三、主要技術參數:
名稱
φ100㎜
φ150㎜
φ200㎜
儲砂筒
φ100×300㎜
φ100×270㎜
φ150×360㎜
φ200×520㎜
開關孔
φ10㎜
φ15㎜
φ20㎜
標定筒
φ100×100㎜
φ100×150㎜
φ150×150㎜
φ200×200㎜
四、使用及試驗方法:
(一) 儀器標定:
1、 確定灌砂筒下部園錐體內砂的重量:
① 在儲砂筒內裝滿砂,但不得超過筒頂的距離15㎜。稱取筒內砂的重量準確至1克(m1),每次標定及爾后的試驗應該保持這個重量不變。
② 拉出開關,讓砂流出,并使流出的砂的體積與工地所挖試筒的體積相當(或等于標定灌砂筒的體積)然后關上開關,并稱量筒內砂的重量,準確至1克(m5)將灌砂筒放在玻璃板上。
③ 將灌砂筒放在玻璃上,拉出開關,讓砂流出,直到筒內砂不再下流時,將開關關上,并細心地取走灌砂筒。
④ 收集并稱量留在玻璃板上的砂,準確至1克。此砂就是填滿灌砂下部圓錐體的砂。
⑤ 重復上述測量,至少3次。zui后取其平均值,準確至1克(m2)。
2、 確定量砂的單位重ps(克/厘米3):
① 用水確定標定罐的容積V(厘米3)
② 在儲筒中裝入重量為m1的砂,并將灌砂筒放在標定罐上。拉出開關,讓砂流出(在整個流砂過程中,不要碰動灌砂筒),直到儲砂筒內的砂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取下灌砂筒,稱取筒內剩余砂的重量,準確1克。
③ 重復上述測量,至少3次,zui后取其平均值,準確至1克(m3)。
④ 由下式計算填滿標定罐所需砂的重量md(克)
⑤ 計算砂的單位ps(克/厘米3)
V——標定罐的體積(厘米3); ——灌砂入標定筒前筒內砂的重量(克), ——灌砂筒下部圓錐體平均重量(克), ——灌砂入標定筒后、筒內剩余砂的重量(克)。
(二)操作步驟:
1、在試驗點選一塊50×50厘米2的平坦表面并將其其清掃干凈。
2、將基板放在此平坦表面上。如此表面的粗糙度較大(路面的某一結構層施工完畢后。經過一段時間的交通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則將將盛有量砂m5(克)的灌砂筒放在基板中間的圓孔上,將灌砂筒的開關拉開讓砂流出基板的中孔內,直到儲砂筒內的砂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取下灌砂筒,并稱量筒內砂的重量,準確至1克(m6)。
3、取走基板,并將留在試驗地點的量砂收回,重新將表面清掃干凈。
4、將基板放在清掃干凈的表面上,沿基板中心孔,鑿洞(洞的直徑100㎜),在鑿洞過程中應注意不使鑿出的材料丟失,并臨時將鑿松的材料取出放在方向盤內。試洞的深度zui大150㎜zui后應將洞內的全部鑿松材料取出,為防止方盤內材料的水分蒸發,應分幾次時稱取材料的重量,準確至1克。全部取出材料的總重為mv。
5、從挖出的全部材料中取有代表性的樣品,放在鋁盒中,測定其含水量W。樣品的數量:不少于500克。如試驗的是水泥穩定土或石灰穩定土的容重,可將全部取出的材料烘干并稱重,準確至1克(md)。
6、將基板安放在試洞上,將灌砂筒安放在基板中間儲砂筒內放滿砂到恒重m1使灌砂筒的下口對準基板中孔及試洞。打開灌砂筒的開關,讓砂流入試洞內。在此期間不得碰動灌砂筒。直到儲砂筒內砂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頭。
7、如清掃干凈的平坦表面粗糙度不大(一般剛碾壓完的路基或路面結構屬于這種情況)。則不需要進行2和3的操作。在試洞挖好后,將灌砂筒直接對準放在試洞上,中間不需安放基板。打開筒的開關,讓砂流入試洞內。此期間,不得碰動灌砂筒。直到儲砂筒的砂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仔細取走灌砂筒,并稱量筒內剩余砂和重量,準確至1克(m4)。
8、取出試洞內的量砂,以備下次試驗時再用,若量砂的濕度已發生變化或量砂中混有雜質,則應重新烘干,過篩,并放置一段時間,使其與空氣的濕度達到平衡后再用。
9、如試洞中有zui大孔隙,量砂可能進入孔隙時,則應按試洞外形,松馳地放入一層柔軟的紗布,然后再灌砂。
五、計算:
1、用下式計算填滿試洞所需的砂的重量mb(克)灌砂時,試洞上放有基板的情況:
灌砂時,試洞上不放有基板的情況:
式中 ——灌砂放試洞前筒內砂的重量(克);
——灌砂筒下部圓錐體內砂的平均重量(克);
——灌砂放試洞后,筒內剩余砂的重量(克);
( )——灌砂筒下部圓錐內及基板和粗糙表面間砂的合重(克)。
2、用下式計算試驗地點或穩定土的濕容重pw(克/厘米3)
式中: ——試洞中取出的全部土或穩定土的重量(克);
——填滿試洞所需的砂的重量(克);
——量砂的單位重(克/厘米3)
3、 用下式計算土或穩定土的干容重 (克/厘米3)
式中:W——土和穩定土的水量(%)。
4、在水泥穩定土或石灰穩定土的場合,或用下式計算容量 (克/厘米3)
式中: ——從試洞中取出的穩定土的干重(克)。
五、報告:
各種土或穩定土的干容量均應報告到0.01克/厘米3
注:1、本儀器試驗方法請參考交通部標準《JT057-85》十六—十七章。
2、φ150㎜灌砂筒適用于各種集料zui大粒徑不得超過40㎜,φ200㎜灌砂筒適用于各種集料zui大粒徑40-60㎜。φ100不超過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