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728-2011 結構膠粘劑T沖擊剝離長度測定儀試驗方法;
1 試驗前,應測量試片的膠縫厚度和膠縫長度,應分別精確到0.01mm。試樣寬度的尺寸偏差應符合
2的要求,否則該試樣不得用于測試。
2 將試樣掛在夾持器上,經檢查對中無誤后,用手將作為自由落體的沖擊塊提至設計高度H;突然松手,讓鋼塊自由落下,使試樣產生剝離。
3 測量并記錄試樣的剝離長度,精確到0.1mm。
試驗條件;
1 試驗環境溫度應為23±2℃相對濕度應為55%~70%。仲裁試驗必須按標準的濕度條件45%~55%執行。
2 若試樣系在異地制備后送檢,應在試驗室環境下放置12h后才進行測試,且應作異地制備的記載于試驗報告上。
適用范圍
1 GB50728-2011 結構膠粘劑T沖擊剝離長度測定儀試驗方法適用于室溫固化結構膠粘劑韌性重要標志——T沖擊剝離長度的測定。
2 抗震設防區建筑加固所使用結構膠粘劑的韌性要求,可按本標準進行測試與合格評定。
3 GB 50728-2011 工程結構加固材料安全性鑒定技術規范。
技術參數;
采用自由落體式沖擊剝離試驗裝置
1、T型剝離試件
2、φ10銷棒
3、夾持器
4、沖擊塊:45號鋼制作,質量 900+5 0 g, 自由落下高度305mm±1mm
5、φ20導桿
6、φ20圓鋼桿
7、頂板(厚20)
8、螺帽
9、底板(厚16mm)
試驗結果
1 試驗結果以5個試樣測得的剝離長度的平均值表示。
2 若5個試樣中,有一個試樣的剝離長度大于其余4個試樣剝離長度平均值的25%,表明膠粘工藝有問題,應重新制作5個試樣進行測試。原測試結果應全部作廢,不得參與新測試結果的計算。
3 試件破壞后的殘件應按原狀妥為保存,在未經設計人員觀察并確認前不得銷毀。
試驗結果評定
1 T形試樣抗沖擊剝離的試驗結果,應按表F.8.1的沖擊剝離韌性標準進行評定。
結構膠粘劑抗沖擊剝離能力測試及其韌性評定的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受檢結構膠粘劑來源、品種、型號和批號;
2 取樣規則及抽樣數量;
3 試樣制備方法及固化養護條件;
4 試樣編號、尺寸、外觀質量、數量;
5 試驗環境溫度和相對濕度;
6 沖擊裝置的自由落體沖擊塊質量、自由落下高度;
7 試樣剝離長度(應為經設計人員觀察后確認的剝離長度);
8 試驗結果的整理、計算和評定;
9 取樣、測試、校核人員及測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