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利夫蘭閃點試驗儀使用操作適用于克利夫蘭開口杯(簡稱COC)法測定粘稠石油瀝青,煤瀝青及閃點在79℃以上的液體石油瀝青材料的閃點和燃點。
克利夫蘭閃點試驗儀使用操作;
1、使用本儀器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2、根據試驗對象,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T3536《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測定法(克利夫蘭開口杯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J 052公路規程T 0611《瀝青閃點和燃點試驗(克利夫蘭開口杯法)》、 T0633《液體石油瀝青閃點試驗(泰格開口杯法)》,了解并熟悉標準所闡述的試驗方法、試驗步驟和試驗要求。
3、按標準所規定的要求,儀器放置在光線較暗且避風的地方以便觀察閃火,準備好試驗用的各種試驗器具、材料等。
4、檢查本儀器的工作狀態,使其符合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5、檢查本儀器的外殼,必須處于良好的接地狀態。
6、打開包裝箱,按儀器的成套及技術文件來檢查儀器外表及相關配件,如無損壞或缺失,則按結構圖所示安裝好儀器。
7、打開電源開關,指示燈亮,隨后就可以進行試驗操作。
8、將試樣倒入克利夫蘭油杯中,至刻線處。
9、把油杯放在電爐上,調節好點火裝置和溫度計的高度,調節好火焰的大小,根據標準的規定調節電位器,即調節升溫速度,隨后就可以進行點火試驗
10、在預期閃點前28℃時,按動劃掃按鈕開關,點火桿劃掃點火。如未出現閃點現象,則每升溫2℃后,再次按動劃掃按鈕開關,點火桿向相反方向劃掃點火。試驗火焰每次越過試驗杯所需時間約為1s。
11、在油面上任何一點出現閃火時,記錄溫度計上的溫度作為閃點。
12、試驗結束后,作好清潔工作,并應切斷電源。